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,2014年以来,广州市纪委坚持突出主业,在查办案件中,严肃查处了一批不收敛不收手、继续收受财物的领导干部。其中,3起典型案件情况如下。
1.2002年至2013年,龚汉坤在担任番禺镇、街领导干部,以及番禺区委委员、番禺区副区长、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,涉嫌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取得土地所有权、改变土地性质及容积率、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,并收受他人巨额贿赂。直至2014年初,龚汉坤为广州某企业陈某经商办企业提供帮助,仍收受陈某贿送的加油卡。
2.2005年年初至2012年10月间,程樵佳在担任广州市煤建公司总经理、广州市燃料集团常务副总经理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期间,涉嫌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所请托的物业租赁和煤炭购销提供帮助,先后多次伙同亲戚收受他人贿送的巨额款物。直至2014年春节期间,程樵佳伙同亲戚,仍2次收受燃料集团所属物业承租人叶某所送的现金。
3.2003年4月至2011年2月,梁建清在担任从化市市长期间,涉嫌利用职务之便,为私营企业老板谋取利益,并先后收受他人贿送的巨额现金。直至2014年春节期间,仍2次收受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林某贿送的现金,还收受广州某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某贿送的现金。
龚汉坤、程樵佳、梁建清等3人的行为因涉嫌构成犯罪,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。
(原标题:广州市纪委通报3起市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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